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高风险金融机构责任追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高风险金融机构责任追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疫情期间,故意隐瞒实际行程,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疫情期间,应当如实向政府报告自己的真实行程,以免造成更大的危害。
这个公司具体情况我不了解,但要缴纳风险金在现在我还没有听说过,这一个什么样的公司,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公司收取劳动者的押金和风险金都是违反劳动法,应该向劳动主管部门监察大队投诉,以便尽快的纠正。
不合法,但是否合理,要看公司的具体情况和风险金的用途。
第一,有些行业技术性很强,新人入职上手操作需要做长时间的培训,培训完新人立马就走,浪费公司人力物力,应该收。
第二,有些公司技术行业领先,同行卧底经常来学习,不但要收风险金,还要考虑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公司提供宿舍,需要缴纳押金,这个更好理解,你租房子都要交,否则万一损坏公用设施之类的,找谁赔偿?凭什么公司免费或低价提供住宿,你就不用交了。
第四,虽然这些不合法,但是没有强迫性质,双方自愿选择,合理与否,自己判断。当老板不易,尤其是起步阶段,不信你自己当个试试。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这是劳动法明确规定的,但现实中,许多不正规单位和公司以各种理由,已为应聘者提供劳动机会对相对弱势一方以“合同文本”或隐秘附加条款的形式无形中强迫应聘者和劳动者接受,许多应聘者和劳动者已能获得工作机会的委曲求全无奈只能接受,在这类事件发生时应聘者和劳动者面对工作机会很无奈。
任何单位和公司收取劳动者押金、风险金等违反了劳动法,可以去劳动主管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在选择获得劳动机会前或劳动机会后都可以举报和投诉,劳动部门会依法予以纠正。
工作需要交纳风险金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工作交纳风险金这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非常流行的非法集资方式,既使在那时候也是不合法的,既然不合法为什么还非常流行呢,第一那时候经济不发达工作机会很少,那个时候的工作机会一般都是被招工从此端上了铁饭碗,银行银根紧缩企业贷款也是非常困难的,企业要职工交纳风险金也顺带敛了部分资金,管理者台上一套台下一套支持企业的做法或装看不见,致使交纳风险金非常流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作交纳风险金的非法集资行为已经见不到了,不知这家企业能提供多优厚的待遇有自信让别人给自己工作还要别人交纳风险金,而做为劳动者求职者,现在的工作机会有很多不必要去这种明目张胆违法的企业工作,而这种企业既使职能部门不去查处这种做法也不会长久或者关门大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高风险金融机构责任追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高风险金融机构责任追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2025-02-07 18:54:38
2025-02-07 06:30:03
2025-02-07 02:03:01
2025-02-06 16:54:02
2025-02-06 08:09:02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督导金融机构重点工作简报的问…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蒸湘区金融行业的问题,于是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