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和企业协议的关系,金融机构和企业协议的关系是什么

作者:教营金融网 2024-09-17 04:36:11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金融机构和企业协议的关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金融机构和企业协议的关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商业交易上,分公司到底和总公司有什么权利义务的区别?

通俗讲,分公司就是总公司的一个部门,它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金融机构和企业协议的关系,金融机构和企业协议的关系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五十二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

企业之间不能相互借贷。《货款通则》弟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货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贷款通则》弟七十三条规定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擅自发放贷款的,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的规定,对借款方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金融机构和企业协议的关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金融机构和企业协议的关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