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金融机构负责人的述职报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金融机构负责人的述职报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总结的收尾,一般是对上文做个呼应。如果正文中有计划的部分,就可以写: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如何;如果正文中没有计划的部分,则可以用“总之,我们上半年的工作怎样怎样,而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会怎样怎样”之类的措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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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应该是银行机构,不只是个别存在,很多机构或单位都可能存在。内部制衡手段缺失,一把手掌握着全部的人、财、物权利,没有人敢与一把手作对,否则,会让你“不换脑筋就换人”。一个人的职业生涯能有多少黄金时间,为了自己的黄金时间不被差蹉跎,很多下属对上师选择了顺从!
二、银行的信贷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问责机制。贷款不良后,那一环节有责,怎么去寻找有责环节,是什么原因没有履职到位,不同的人,会形成不同的观点。更有问责部门的问责人员,没有经过业务部门的长期历练,连业务环节履职应该做什么都不懂,去问别人的责,问不到点上去,无法击中要害,抓不住症结,行不成问责震慑效果。
三、违规成本太低或问责力度太弱。大部分银行不良贷款问责时,不论是主观责任、客观责任,大部分扣点钱💰过关,每个环节都怕得罪人,营造了破财就能消灾的氛围。就是问责重一点的话,也就是弄点处分了事。失职督职没有追究刑事责任的,除非是受贿被查到。
四、贷款不良后,大部分是客户经理是替罪羊,很少动行长的奶酪。一笔贷款不良特别是大额上千万元以上的贷款,很少有客户经理能起决定作用的,但问责时,又很少问到行长的。现在,很多授信,看起来行长没有参与审批环节,但往往行长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操控。而问责时,又基本上是行长说了算。
五、所谓的尽责免责,过于宽乏,掌握和实施很难。从宽、向宽好做,不得罪人,核销容易且没有外部机构后评价营造了不负责的信贷文化。
所有这些,就是这个银行行长能对前夫家族毫无顾忌放贷的根本原因。其实,这个行长就像是三鹿奶粉事件一样,她只是先行引爆或爆发了,不少金融机构或多或少存在,只是没爆发而已!
个人观点,不一定完全正确,仅供参考,欢迎讨论!
违规放贷,内控机制失灵,反映的是权力没有得到制约的风险,所有的内控机制和监督在权力面前都是那么的苍白,那么的软弱。
失控的权力就是腐败滋生的温床,就是利益输送的最简单方式。
楼主资料广发银行南京分行及下属水西门支行违法放贷窝案二审尘埃落定。经审查,周群在担任广发银行南京分行水西门支行行长期间,伙同其他三名员工,通过“打擦边球”“形式合规”等方式,向其前夫家族公司违规放贷,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简单的理解就是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发放贷款并导致贷款不能收回。
三名员工未必知道违法发放贷款罪,但是理应知道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贷款者不能发放贷款,一旦东窗事发是要承担极大责任的,即使不追究司法责任,内部也是会追究责任的, 三名员工缘何会对领导言听计从,不惜以身犯险,就在于领导的权力太大,在他们心里可能认为领导掌握着自己的饭碗、自己的前途、自己的切身利益,担忧自己不听从领导旨意,领导会给自己小鞋子穿,会影响自己未来职业发展。在严肃法律面前,为了自己的眼前利益,尽管贷款对象不符合贷款条件,但是为了不得罪领导或者讨好领导,结果还是发放了贷款,结果导致贷款损失,自己身陷囹圄。
在国内个别领导缺少法律意识,缺少公正公平意识,认为自己的权力大于法律,可以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动不动就利用自己 权力为难不听话的下属,打压不听话的下属,在提干升迁、奖金福利发放向对自己唯命是从的下属职工倾斜,逼迫员工下属对自己言听计从,不敢有太多的异议。
每一个机构都用严格的内控机制和审计机构,并有监督机构,可是经常还是出现严重的低级错误,就在于不受制约的权力作怪。权力可以左右一个人 的发展前途。这是致命的。
这种事例在银行体统里其实不在少数,亲戚贷款,关系贷款,熟人贷款……总之是五花八门,层出不穷,零度今天借着这件事儿好好跟大家说一说。
广发银行一直是一种比较奇葩的存在,作为全国性质的股份制银行,虽然比不了国有四大行,但规模也不小。可这么多年愣是没有做出一个业务亮点,能够让人们印象深刻。
在本案中,女行长伙同几位下属给前夫贷款1.26亿元,至今7600万无法追回。事件的性质已经不是一般的违规违纪了,而是严重违法。在一般人看来,这种事儿简直是无法完成的,无异于空手套白狼。但如果对银行的贷款审批流程烂熟于心的话,某些事儿具备很强的可操作性。
商业银行贷款有一套严格的审批流程,整个过程会涉及很多缓解,涉及很多人,但在零度看来有时候这些真的是纸老虎,尤其是近年来被各家银行喊的最响的内控! 这位女行长给前夫放贷,大家注意是前夫!如果是丈夫,零度可以肯定这笔钱一分也出不去!因为太明显了,老婆给老公的公司放贷,如果有一家银行能做这样的业务,那这家银行早就不存在了。
男的开公司,女的是行长,这种资源怎么能不利用一下?!但前提两个人必须不能有关联,所以可以断定绝对是假离婚!真离婚恨不得都掐死对方,还给你放贷做生意?再没脑子的人也能想明白的事儿,但银行偏偏出问题。这件事所反映的就是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在风控和内控上的主要问题。
通常情况,贷款都需要提供一整完整的基础材料,主要包括公司材料和个人材料。个人材料通常会包括婚姻状况,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出单身证明,听起来是不是很可笑!有点脑子的也知道,出个单身证明能证明什么问题?对于满脑子赚钱的商人来说,几个亿的贷款远比一张结婚证来的重要,所以人家离个婚,就把你银行这一关轻轻松松的混过去了。
在零度看来,这些都是形式合规!俩个人离了婚,从形式上就符合银行规定了。每一级的贷款审批人拿着这张离婚证,基本就可以把责任推脱干净,但实质风险根本没有消除。每个人想的都是免责,这样的内控根本就是形同虚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金融机构负责人的述职报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金融机构负责人的述职报告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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