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银行金融机构行为规范心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银行金融机构行为规范心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当然算。你选择这个银行服务就是默认了它的要求,否则你可以选择任何其他银行提供服务。
就像一个饭店,它炒土豆丝必须放辣椒,如果你不习惯吃,可以到其他饭店就餐,而不能要求这个饭店一定要提供没有放辣椒的土豆丝。
现在社会多元化,老百姓尽可以随意选择自己认为好的服务去享受。但是不应该质疑提供服务的合理性,因为规则都是央行制定的,各个专业行只是执行者。
道理上可以这么认为,少给了可以根据证据要回,多给了,算作银行自愿赠与。但是目前类似的纠纷,绝大多数判决都是倾向于无论多了少了,只要有证据,都据实返还。这样实际上对储户是不公平的,因为证据都掌握在银行手里。银行多给了,银行能根据监控录像查出来;但是银行要是少给了,储户要求调查补足,多数银行会以种种理由予以拒绝,而储户自己无法提出更详细的证据证明银行少给了。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例如ATM取款,取一千吐了一万,要是在国外,储户没有过错,多给的算是赠与,但国内恐怕要判储户的刑。
司法制度偏向银行的坏处显而易见,他们对储户态度恶劣,知错不纠,有错不改。支付宝们的成功,很大一部分原因也在于,很多储户对银行的服务不满。
先说一句,“银行离柜概不负责”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过去的存在有其特殊原因,但现在不但已经销声匿迹,而且也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银行离柜慨不负责算不算有效协议?首先它本来就不是协议,何来有效一说?在法律上,通俗的说协议是指利益相关方,为保证各方权利和义务责任的实现,以及违约责任惩罚等而签署的文书。离柜概不负责,请问客户是签名了还是盖章了?从来就是银行的单方面行为,一厢情愿。
为什么说它是特定历史时期产物,有其特殊原因呢?大家知道,从新中国银行成立以来到90年代末期,虽然我国银行业经历了几十年发展,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四大国有银行都是专业银行属性,存款、贷款和结算几乎就是银行的主要职能。金融科技水平是非常低下的,不仅没有电脑,员工就靠一把算盘打天下,而且更没有高清数字监控设备。到90年代后期,有的网点逐步安装监控,但很多都是非数字化设备,不仅不能联网运行,而存储期限只有几天。银行的安保和反欺诈力量相当薄弱和落后。然而,人上一百,形形色色,难免有人不忘算计银行,获得不义之财。于是,现金当面点清 离柜慨不负责便应运而生,目的主要是震慑有非分之想的人。有人会问,那银行的公正廉洁谁来保证?说实在的,在当时那个年代,除了严厉的制度,就是过硬的职业道德和良心,这是一个老银行人的切身体会。内部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的,开除的,判刑的本人目睹并非一次。
现在为什么消失了,而且没有存在价值了?还是要归功于金融科技的发展。以现金存取为例,首先有360度高清24小时监控,在任何业务办理过程中,双方都有全程录音和录像,任何纠纷都有据可查,不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冤冤不解。其次,人民币冠字号的录入和备案,基本彻底阻断了非分之想,包括银行内部人员和外部人员。假如一张假钞,有人说来自于银行,那可以查询打印银行备案冠字号,相互对比,谁在说谎也就一目了然,包括柜台和ATM支取。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这是根本做不到的。如果说银行给客户少存钱了,是不是私吞?同样是有据可查。
因此,随着金融科技的进步,原来依靠制度、职业道德和良心维系的,现在完全可以由制度和科技设备取代,也才会更加公正公平,现金当面点清 离柜慨不负责也就到了寿终正寝的时候。
1、涉及到“概不负责”标语的案例非常多,【银行多给一千六 储户拒退钱称遵守“离柜概不负责”】浙江慈溪秦小姐在某银行取22400元,银行却给了24000元。事后,银行向秦小姐讨要多给的1600元,遭秦小姐拒绝。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将秦小姐告上法庭。对此秦小姐坚称,银行规定储户钱"离柜概不负责",她也"离柜概不负责"
2、现在这个“概不负责”条款,基本就是约束储户的。已经很多案例,大多数储户只能自认倒霉。百度一下,控诉者多着呢。
3、实际上,这个“概不负责”条款,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无论哪一方多拿钱,都是不当得利,如不退还,涉嫌侵占,理论上如此,但执行过程中,证据是最大问题,银行有监控视频,而储户想要调视频就难上加难了。
4、所以很早前有储户拒不还钱,理由是概不负责条款,其实,法律是把双刃剑,储户的观点肯定不合法,但绝对有实践的操作意义,不可避免他会败诉,但这个话题讨论,本身意义就是非常大的。
5、对于银行来说这个概不负责的牌子,实在没有意义挂出来,所以不妨摘掉,对于储户来说,钞票确实需要当面点清,费不了多少时间,同时,签字环节,要仔细看看,核实无误后再签,这时候麻烦点,以后就可省去很多麻烦。
6、如果出问题怎么办?第一及时到柜台,说明情况,要求查看监控录像,第二如果这样诉求得不到满足,那么就要报警,请警察来协助调取录像,第三如果录像看不出是多是少,那么就只能自认倒霉了。同理,如果银行认为储户不当得利,也要看他们的证据,然后再决定该怎么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银行金融机构行为规范心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银行金融机构行为规范心得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2025-02-07 18:54:38
2025-02-07 06:30:03
2025-02-07 02:03:01
2025-02-06 16:54:02
2025-02-06 08:09:02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督导金融机构重点工作简报的问…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蒸湘区金融行业的问题,于是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