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隐瞒重大事项案例,金融机构隐瞒重大事项案例分析

作者:教营金融网 2024-09-28 19:28:28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金融机构隐瞒重大事项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金融机构隐瞒重大事项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西安维权女车主称被收取金融服务费,且未拿到发票;陕西税务部门:正核实西安利之星是否存涉税违法行为。你怎么看?

西安奔驰4S店从哪年开始偷税的,卖了多少偷税车?是故意还是无意?是补齐所偷这台车税款还是补几台表示下意识?偷税是否有相关处罚,望西安税务别给税法涂黑,别给西安政府丢人。

金融机构隐瞒重大事项案例,金融机构隐瞒重大事项案例分析

看到这个问答,非常直观的西安利之星存在违法行为!法治社会,还有这等臭不要脸的经营主体!

作为一名财经工作者,从经济法和税法的角度分析,西安利之星涉嫌以下违法行为:

一、超范围违法经营

根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所有经营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范,以及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经营范围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笔者根据公开的信息查询途径,获知西安利之星并不具备开展金融服务的营业范围。西安利之星收取“金融服务费”的行为,明显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63条第(四)款规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二、西安利之星涉嫌藏匿收入偷税

营改增以后,提供金融服务属于典型的增值税应税项目。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应当在应税义务发生时,主动向购买服务的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对于收取应税服务价款确立纳税义务之后,西安维权女车主向其主动多次索要发票,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依然未依法提供增值税发票。涉嫌藏匿收入偷税!

根据公开报道,西安维权女车主支付的所谓“金融服务费”,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明确不得刷卡,只收取现金。根据笔者多年的工作经验判断,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只收取现金,同时不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事实,有涉嫌藏匿收入的故意!

“陕西税务部门:正核实西安利之星是否存涉税违法行为”。根据税务机关对于税务检查的惯例,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检查通常是因为接到举报或者掌握相关违法线索才做出的检查决定!需要核实但不仅限于“金融服务费”是否依法申报纳税情况!

在一片声讨中,事主大概率不敢继续藏匿收入的违法行为,必然根据未开票现金收入申报缴纳“金融服务费”相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等税费。但是否有其他违法行为,亦或者其补救措施是否及时,有待税务机关深入调查!

金融服务费目前是游走于法律边界的灰色地带,并无明明规定可以收取该笔费用。在行内,收取金融服务费却是一个潜规则,甚至成为车企的重要收入来源。根据2018年出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在本次西安问题奔驰车女车主维权事件中,由于涉事的销售方——利之星车行,做法相当过分,存在欺诈行为。并且奔驰中国官方,也一直反映冷淡。这使得中国的媒体和消费者更是气不打一出来,使得问题逐渐发酵和深入,最初的汽车质量问题,延伸到金融服务费违法问题,再延伸到现在的偷税漏税问题。可以说问题是越来越严重。连税务部门已经介入调查,西安当地的税务部门已经介入利之星车行是否存在偷税或者涉税违法问题。


由于金融服务费并不是一项有法律依据的收入,因此,销售方在向消费者收取该笔费用时,一般会进入私人账户,而不是向车款一样进入公司账户。同时,消费者缴纳了该笔费用大部分情况下是不能获得销售方开具的正规发票,而以普通收据袋代之。那么这笔费用,就不会计算在公司的营业收入中,公司的会计帐表中就反映不出来。企业在向税务机关申报财务数据的时候,金融服务费等手续费肯定会被隐瞒。在这种情况下,此事可以被认定为偷税行为的。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汽车销售中的潜规则虽然会存在,但迟早是会被阳光照射到。我们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国家有关部门是该腾出手来好好整顿一下汽车销售行业的乱象,让消费者,尤其是老实的消费者,不再吃亏上当。否则真是会“逼良为娼”。

什么是金融诈骗?有哪些典型的金融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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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问的好!但是在事实真相频繁发生中,我们看到了一些跑路金融诈骗公司的所作所为都十分隐蔽!就拿最近发生在我周围身边的一家上海金融公司暴雷举例:他们手段非常隐秘!主犯在跑路之前一年(2018)年就开始了预谋和精心策划!他们在2018年年末举行了盛大的庆祝大会,规模堪比大型电视台春节晚会,大屏幕上都是精心设计的自融产品来忽悠投资人,载歌载舞,欢天喜地,让投资人在台上飘飘然,暗自庆幸自己找到了一家可以信任的金融基金公司!!!这样的噱头普通人很难识别他们的真假,因为大多数人都不懂理财到底是怎么一个程序和合法操作,一些金融犯罪分子就是利用了普通人不懂这方面的知识,搞了许许多多自融理财产品,刻意提高国家规定利息底线,用高额年化率来骗去投资人的眼球!

最近被我们公安经侦立案,震动全国的证大金融公司倒闭案就是自融产品超量,最后导致资金链断片,发生了几百亿资金的缺口,现在主犯戴某已经被批捕!

类似这样大大小小金融诈骗公司还有许许多多,还有一些诈骗公司非常恶劣!他们公司规模非常小,年化率不低,投资人规定在一定份额内,资金不超过十几个亿!为什么?原来这些诈骗犯们是为了最后跑路而精心设计!前不久被上海长宁公安经侦队和浦东塘桥经侦队立案的弘哲金富公司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所以如何辨别金融公司的真真假假还是有一定难度的!这就说明行业标准就是应该政府部门严格管理的法律制度,加大管理和制定金融专业法律是保证我们国家金融业稳步发展最重要的保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金融机构隐瞒重大事项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金融机构隐瞒重大事项案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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