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订立合同风险防控,金融机构订立合同风险防控方案

作者:教营金融网 2024-09-18 22:00:39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金融机构订立合同风险防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金融机构订立合同风险防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防范金融风险的方法有哪些?

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可设定注册条件,提升门槛,并保证条件公开,事中事后监管主要应用技术监管,依托技术建立行业数据库、监控平台等,不能走传统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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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保证消费者充分了解互联网金融服务,包括信息公开、产品要求等信息都在合同条款上列明,使消费者具有风险识别能力,主动承担风险。

3、加强自律管理:实行严格的事后处罚、公开处罚、自然退出、公开追责。

你们认为医院在给病人做手术前偏要和病人家属签订风险协议,这种风险协议合理吗?

不知道是不是经常关注这类事,今天看到这个问题几次了,作为一名医生,看了某些回答,直接是伤透了心,实在避不开了,我也来说几句吧!

首先,这个不是什么风险协议,而是医院在操作前都会告知患者的知情同意书。是医院充分履行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告知即将为患者操作的手术,术中可能面临什么风险、术后需要怎么做,可能会有哪些风险等!一一告知患者及家属,争取患者及家属的理解和同意,切实让患者和家属与医生站在同一条线:医生对患者极大的负责,认真、仔细开展手术;患者及家属对医生极大的信任,努力配合医生,共同促进病情的恢复。

其次,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不是为了推脱责任和不服责任的表现,而是体现了“医者仁心”,是对患者的关怀,想对朋友、亲人一般,平心去沟通手术方案,共同去努力对抗病魔,使患者早日康复。

最后,面对现在越演越烈的医患关系,希望每一个有良知且能够看到这篇文章的人,不要再去诋毁我们的医院、医务人员。陈然有个别的“黑心”医院或个人,我们可以通过正规手段去维权,我相信绝大多数医生都是高尚的,都是有一颗治病救人的“仁心”。

有一句话我时刻谨记,“才不近仙者不可为医,德不近佛者不可为医”,我们不是仙、佛,也食人间烟火,但我们拥有一颗“医者仁心”,请不要用你的冷漠和冰冷浇灭我们敬畏生命、治病救人的心!

根本没有什么风险协议,你不要胡谝乱造,谣言惑众,签的是知情告知同意书。患者对病情有知情权和决定权。医生将病情和治疗方法及预后详细告知病人及家属。让病人选择治疗方法。这是国家要求的。难道什么都不告知病人就对吗?象你这种小人反过来告医院剥夺你的知情权怎么办?

准确地说,术前签署的是手术同意书,并不是什么协议。同意书的内容就是以书面的形式告诉你得了什么病,为什么要手术,手术的方式是什么,有哪些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和意外风险等。这些是患者知情选择的基本权利,是保护患者的,也是国家规定的,绝不是什么不平等条约,比如你患子宫肌瘤,治疗的方式很多,医生如果建议切除子宫,如果你还想生育,就可拒绝签字改用其他微创保子宫的手术方式,如果风险太大,你也有权选择保守治疗,总之,身体是你的,钱也在你兜里,医生只能给你分析利弊,但决定权在你手里。值得一提的是,签了同意书,医院并不能免责,关键要看有无违反医疗规范,有无过错,有过错同样担责,也就是说术前没签同意书,出了问题,医院一定有责,签了同意书,出了问题,医院只要违反医疗常规,同样担责,所以大家不要误会,这是保护患者,约束医院的举措。

在现在社会是保证自己安全的一种手段,现在是互相不信任。而只剩想钱,医院丢掉救死扶伤的信条,高额治疗费是目的。而患者是无耐而交费,医好忍耐,医不好医闹,不但交的要回来,还想捞一笔。当然签了以后医生手里在法律上有依据。对医院大大的有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金融机构订立合同风险防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金融机构订立合同风险防控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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