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出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出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该担保纠纷案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由受害方向公安机关刑事报案。如该担保纠份已在法院民事立案,承办法官在审理民间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该案中止审理,法院应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至于被告不按时出庭,如开庭通知已按法定程序送达被告,则可缺席判决。
这是一个很糊涂的问题,既然已经“涉嫌诈骗”,那么就不涉及”被告不出庭”的问题。因为“诈骗”归公安机关负责。重要的是,公安机关介入后,民事纠纷就得终止审理了,因为“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刑事案件是第一位的。所以这个问题有点问的自相矛盾……
这样的情况没有“要怎么办”!
如果案情真的涉嫌犯罪了,民事主审法官就会依法移送给刑事案件侦查机关予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如果民事案件没有涉嫌犯罪,被告经依法传唤而不出庭应诉,民事主审法官就会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出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出庭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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