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迅速崛起,消费金融迅速崛起的原因

作者:教营金融网 2024-09-28 05:26:41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消费金融迅速崛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消费金融迅速崛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银行本身就可以发放消费贷款,为什么还要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呢?

银行本身就可以发放消费贷款,为什么还要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呢?作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经历,简单讲一下我的观点:都是金融机构,监管级别不同,业务类型不同,降低风险的同时不影响赚钱。

消费金融迅速崛起,消费金融迅速崛起的原因

01,客户群体不同

银行发放的消费贷款,常见的有装修贷、车贷,还有一些现金贷等。通常是与银行有业务往来,有本行信用卡,或者在银行代发工资,银行再根据征信情况才会审批消费贷

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客户面向全国,通过APP纯线上操作,对工作单位,收入等没有严格限制,可以说只要你填写了就算通过,主要看征信记录是否良好,对客户的资质要求没有那么严格。

02,监管级别不同

监管机构对银行的监管非常严格,因为银行的钱都是储户的存款,对资本充足率,覆盖率,不良贷款率等指标都有特别要求,每年还有监管评级,这些都关乎银行切身利益,一旦出现不良贷款都需要利润去覆盖,所以银行不希望出现逾期风险。

消费金融公司的准入门槛是3亿元,主营业务是发放小额消费贷,不吸收存款。它的运营资金都来自股东,就算出现风险,对社会危害没有那么大。

03,运营方式灵活

消费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于背后的大股东,有的依托银行,比如中邮消费金融,中原消费金融等,有的则是依托行业巨头,比如招联金融,就是招商银行和中国联通的合作。

消费贷特点就是小快灵,面向大众的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算是普惠金融的一种。金额小,审批快,周转灵,

  • 金额小,客户质量一般,为了控制风险,金额一般较低,不超过5万,只要信用良好,一般审批都没问题。
  • 审批快,消费金融公司放款很快,现在基本可以做到三分钟审批,一分钟到账。
  • 周转灵。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周期短,基本在1-3年。有的产品甚至可以随借随还,循环使用,按日计息。

04,利润高

消费金融公司的利息相对较高,按日计息一般都在万5左右,低的也就是万2,还款方式一般都是按月固定本息还款,年化实际利率不会低于15%,相对于银行的年化利率6%来说,真的很赚钱。

总结

银行重风险,消费金融公司重利润,银行需要审慎经营,消费金融需要大胆向前,一个文稳健,一个激进,银行参股消费金融公司也是对自身业务的良好补充。

朋友们好,这个问题提的好。有近路不走,非要绕道远路,

的确让人难以理解。其实,银行本身这样做,是,结合消费贷款的特点,出于自身利益和经营的考虑。今天就和朋友们分享其中的一些主要原因。

第一个主要因素:减少业务量,扩大业务范围,增加利润:

消费贷款,额度通常叫,几百元,几千元非常常见,而且,贷款还款,周期间隔短重复,银行资源和工作量,承受能力有限,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可以有效减轻主业负担。同时,通过金融消费公司向外放款,放款的利率,浮动的范围更大,赚得更多。

第二个主要因素:避免对主业造成影响,合规,风险控制等需求:

银行业有严格的贷款管理规则,包括贷款和还款,逾期的比例等等,这直接影响银行的考核。而消费贷款大多以信用为主,容易出现逾期和失信的情况,对银行经营有重要影响。

成立金融贷款公司,或者与外合作,中间就有了缓冲周转的余地,减少了银行风险,用老百姓的话讲,有人顶缸了。

第三,规避法律法规责任,降低成本,加速资金周转:

例如,对于逾期消费贷款的催收,如果通过正规的法律手段,从报案到起诉到执行,无可避免的,耗费大量的时间金钱和人力物力,效果难以确定。如果直接催收,例如小没有作用,力度大,又容易引起纠纷。

而作为金融消费公司,有更多的手段进行处理,

大多银行都是国资控股,国家明文规定了贷款利率和存款利率的最高与最低点,民营银行也要遵守这个规定,所以银行在正常贷款的情况下,是不允许超越这条线的,只能按照规定的利率放贷,一旦超过规定的利率,就违反了规则,轻者罚款,重者进监狱。

成立消费金融公司都是剥离银行系统的,也就是说另起炉灶,控股名单中是不可能出现银行字眼,由其他与银行没有关联的个人以及企业来实施就不算违规,最多算起来是合作关系,但实际出资人还是银行本身。

例如:互联网金融平台和银行就是一种合作关系,平台贷款出去后,所得利息与银行分成,又或者是平台把借款凭证抵押给了银行,由银行出资经过平台贷出去,双方达成一个利益分成的协议,但银行的资金也是有限的,所有的资金来源都是个人以及企业,机构的储蓄,拿储户的储蓄去放贷,金额巨大,银行也要承担风险,为了降低风险,双方就约定,把这些借贷凭证(借条)经过打包,分拆,合法证券化,或者拿出一部分利润来搞金融衍生品出售,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债券,基金,等。

经过一系列的操作,这些金融衍生品就堂而皇之地出现在银行与各大理财平台,由老百姓或者机构去购买,银行也能快速回款,降低风险的同时又有更多的钱去放贷了,如此循环,金融平台贷出去的款越多,杠杆也就水涨船高,越来越大,最后直到大家都还不上钱后,平台老板跑路,银行有权没收个人财产,剩下一地鸡毛就得老百姓自己承受。

算来算去,都是为了利益,都是算计老百姓口袋里面的那几块钱,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少去买那些劳什子理财产品,少去碰网贷,最终吃亏上当的还是自己。

终归一句话,不管银行自身也好,金融平台也罢,都是为了利益驱动的,银行只是转了一个弯,让这一切看起来都符合规定,合法化发放高利贷。

首先澄清一点,银行是大多数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但并不是所有消费金融公司都有银行作为股东(如捷信消费金融、海尔消费金融、华融消费金融、中信消费金融、金美信消费金融等),为匹配金融资源消费金融公司一般都有金融机构(除了银行,还有保险、信托、资管等)作为重要股东参与。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目的和意义主要如下:

1、分享行业发展收益。我国消费金融市场空间巨大达数十万亿,且持续快速增长,中金预测我国2030年消费金融市场规模将突破60万亿,年化增长率近15%。银行目前并无法完全覆盖,各路人马希望分割这块巨大的蛋糕,分享消费金融市场的发展收益。

2、牌照、流量、资源引入及共享。消费公司的股东除了金融机构外,还有制造商(海尔、联想、TCL、特步等);卖场(物美、苏宁、国美、重庆百货、红星美凯龙等),及互联网机构(阿里、小米、百度、新浪等),各方通过流量、资源引入,加速消费市场的扩大与周转,共享行业红利。

3、金融牌照价值大。消费金融公司归属银保会监管,拥有金融许可证,是货真价实的金融牌照,目前全国不足30张,牌照稀缺,有较大的金融牌照价值。与阿里的借呗、花呗等纯产业机构的消费金融业务不同,正牌消费金融公司的融资来源除了股东出资外,还可以与金融机构进行同业拆借,发行金融债券,融资利率更低,这样利润率的空间也就更大。

4、全国业务网络及效率优势。目前金融机构在外地设立分支公司都有严格的限制,时间久、难度大,而消费金融公司可以通过互联网模式,快速在全国拓展业务。虽然银行可以直接开展消费金融信贷,但是效率低于消费金融公司,银行的信贷流程冗长,可能几天都批不完,而消费金融通过线上授信,可能半小时就可以搞定。如果说银行是一艘大船,那消费金融公司就是一叶小舟,更加灵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消费金融迅速崛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消费金融迅速崛起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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